August 17, 2004

上次看了一篇文章,

標題寫著:「我讓妳並不是我爭不過妳,而是因為我愛妳」


這是每次男女主角吵完架,男主角一定都會講的話。

男女主角都狠倔強,女生更是得理不饒人。 文章裡寫的。
有一次女主角任性的說分手,男主角後來就出國了。

寫著女主角後悔的要死。



後面一堆屁,類似什麼──

先讓步,先示好,先閉嘴,主動表示善意,真的不表示懦弱。


我看完以後,覺得男主角真是偽善而且噁心到極點。

講那麼多廢話,最後還不是聽了分手就自己跑掉。

你他媽話講那麼好聽,搞的好像自己狠忍耐一樣,最後還不是不讓她又不愛她?!


那你之前是在忍三洨?

而且吵架完講這種話根本就不叫讓,這叫心有未甘。



自己搞不定女友還怪人家任性咧,真好笑。



這篇文章的標題應該改成「不愛就不愛講那麼多屁,幹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