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ebruary 23, 2006

這篇文章整個地是個屁。

他要是那麼愛妳,定會適度的要求妳,好讓自己能繼續愛妳。

而不是忍耐到最後說完「我忍不下去了掰」然後拍拍屁股走人。



只懂得忍耐,愛不愛結局還不都差不多。

不用講得那麼偉大。


或是他反應了,妳卻一意孤行,那變成這樣要怪誰呢。


孩子,妳不過是失去才懂珍惜的千萬人中之一;
這也不是最完美的被愛,最完美的被愛會一直被愛,不會只愛到一半。


(這跟上次那個寫不能給我永遠不要帶我走到頂的笨蛋有什麼不同?
 兩三年都沒有,哪來的頂端?

 妳頂多只算被寵壞,哪有完美呢。)



> 在這個世紀初的第一年,我遇見了天使。
> 我的天使,他守護了我七百多天。
> 我一直記得那是哪一天,陽光的氣味,空氣的潮濕度,風的溫度。
> 一直在我生命中所有的美好都發生在冬季,
> 那年的冬天很溫暖,不需要長及腳踝的毛呢大衣。
>   
> 那是個晴朗到有夏天錯覺的冬日,
> 穿著大紅色的素面毛衣、深藍色的牛仔褲是我最喜歡的那個牌子、
> 耐吉替哈德威出的海浪籃球鞋是黑色的、
> 淺灰色的運動外套,我著很淡很淡的妝,只有粉底霜、畫眉、唇彩。
> 頭髮還是及耳的清湯掛麵,服貼的依在耳邊,
> 像一團一團的烏雲,或是毛線。
> 那一年,我正在唸高三,寒假;那一年,他當完兵了,工作。
> 我們在人聲雜沓,熙來攘往的大街上,錯身了彼此好幾次。
> 靠著手機聯絡,我們找來找去,就像玩捉迷藏一樣。
> 我說了我的衣著,他錯聽成了紅色外套,淺灰毛衣。
> 還是我認出他的呢。
> 那一刻,我真的看見他,掩藏在無框眼鏡後面眼神突然閃亮,
> 他一直找的就是我,
> 這樣一個外表、年紀、談吐、興趣,都是他在尋找已久的百分百女孩。
> 而且生日跟他只差半個月的雙魚座女孩,居住地的郵遞區號也是一樣的。
> 我看見了他驚豔我的美好,
> 這之前的網路聊天,我們對彼此沒有太多的想像,只是聊得來的網友。
> 他說,半年前分手了,因為距離,
> 因為她不愛閱讀,她不是他的小公主,不是他的玫瑰。
> 那麼他呢?
> 他種種的好,至今我仍難以忘懷。
> 他好高,我站著只到他的肩膀,他的頭髮比我略長,
> 那時候的他在維修部門,不需要穿西裝,不需要剪短頭髮。
> 他的聲音很好聽,很讓我驚訝的好聽。
> 那一個下午的茶涼得很快,那時候我們還沒有愛情。
> 我以為他抽菸,可他菸酒不沾,也不賭博沒有任何不良嗜好。
> 我們聊喜歡的書籍電影,好愉快。
> 愛情萌芽的那一天,陽光很熱,天氣非常晴朗,
> 好奇怪,我們一起度過的兩個冬天都是暖冬。
> 那天本來要去故宮看達利的畫展,
> 我卻說,這麼樣的好天氣,我們上陽明山吧。
> 我穿著高跟鞋,他穿著皮鞋,走得很辛苦,可是我們一直嬉笑。
> 沉默的那一刻,是他牽起了我的手。
> 這樣是愛情嗎?
> 他說小瑀啊讓我當妳的小王子好不好?
> 當下小瑀不語,攜手走過這座階梯後,我說給我點時間想想。
> 二個星期後,我生日的前一天,我答應了他。
> 二零零一年的二月二十三日,我十九歲那一天。
> 他,就是我最美好的十九歲生日禮物。
> 他幫助我,讓我唸完高三,
> 我夜裡氣喘,他擔心得睡不著,
> 一聽說哪邊有治療氣喘的好醫生就趕忙不迭的帶我去,花了好多的錢。
> 印象很深的是,有一晚我出車禍,被撞到站不起身,
> 當下他憂心如焚抱起癱軟的我直奔醫院急診,急到就要哭出來,
> 眼眶紅了一整夜,擔心我從此不良於行,
> 並且自責沒好好牽住我,才會被撞倒。
> 而且他,他沒有嫌我是負擔過。
> 也或許我太年輕,不懂得珍惜他,
> 一直以來我就是很張狂很跋扈,頤指氣使,脾氣暴躁,
> 當街就可以跟他發飆然後甩頭就走,甚至氣到甩他巴掌,
> 他很怒,但他沒有表現出來。
> 後來他買了新房子,
> 我把我跟他的房間用油漆彩繪成藍天白雲,
> 床具組都是藍色的海洋系列,
> 我們的房間我很用心地佈置,終於有自己的家了。
> 我跟他的家,未來在閃耀,
> 新房子一切入定完成後,他接我過去同居。
> 我們睡在同一張床上,每個晚上他緊緊的擁抱我,
> 不用抱泰迪熊,睡得一樣恬靜,
> 那種幸福的感覺,我相信自己就會這樣了,這樣結婚了。
> 因為我愛貓成痴,竟為了我養兩隻貓咪,
> 也要我辭掉原本雜誌編輯沉重的工作,專心養好身體,
> 我親愛的家庭好美滿,波瀾不起。
> 我問他說,我們結了婚,會是什麼樣子呢?
> 他說就像現在這個樣子,很幸福。
> 他的表情,栩栩如生地,依然好清晰記得他由衷的幸福微笑。
> 那時候我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。
> 住在他家的時光每天都很美好,
> 現在最常懷念的就是他媽媽的廚藝,
> 還有我喜歡打麻將,總是我替我找來牌搭子,
> 坐在旁邊抱著貓咪靜靜看我打牌。
> 他媽媽燉的苦瓜排骨湯,
> 讓一向厭惡苦瓜的我,竟然喝了一碗,就變成迷戀苦瓜。
> 也或許苦瓜的苦,比不上我沒有遇到他以前,過得那樣顛沛流離辛苦的生活。
>   在他之前,我看不見幸福。
> 親情對我而言好單薄,比彈鬆的棉絮還要輕薄,
> 風一吹啊我就不知道漂浮到哪兒了。
> 然後我服貼他,像找到信仰,把跟他的愛情當成是唯一的財富。
> 現在想起來,現在經歷幾個男友下來,自身體認,朋友們也公認。
> 他是最愛我,對我最好的男人。
> 朋友常說也許以後我再也遇不到那樣的男人了,愛我百分之兩百的好男人。
> 起先我的母親是很厭惡他的,他並不富裕,
> 卻總是竭盡所能的,就算我只要能笑一下,他都願意去換。
> 我喜歡聽音樂,他馬上買了音響,
> 我玩電腦繪圖,他就買專屬的電腦給我,
> 我上網寫作,他讀我的作品。
> 逢人就說我是他的寶貝,他的驕傲!
> 夜裡咳嗽,他緊張得更緊緊擁抱並且拍拍前胸。
> 我的母親同意我們訂婚,
> 是因為他感動了我的母親,讓我母親覺得他愛我照顧我,無微不至,
> 她完全放心地將她相依為命的女兒,交給他。
> 沒有多久,他買了戒指,請幾個好朋友吃飯,我們就很簡單的訂了婚。
> 啊,關於他種種的好,我是怎樣也感激不完,感動不完的。
> 現在身旁的男友感動我的良善溫柔,請你將一切都歸功給他,
> 因為他?會我怎樣愛,他用最適合我的方式愛著我,呵護我。
> 於是我也懂得如何對現在身旁的你,如何呵護。
> 這都是他以前對我的關愛跟包容。
> 只是他走後,我留下很多的習慣。
> 譬如說已經習慣愛人抱著我睡,
> 習慣愛人早上只要一睜開他的眼睛第一件事情是就輕柔的,
> 充滿愛的吻我,見面的時候擁抱。
> 我一直很相信身體,肢體語言不會說謊,他沒有間斷過,就算吵架吵得再兇。
> 他一定照樣吻我、緊緊擁抱我。
> 也許表面上還氣著不說話,但我們都了解,其實已經不氣對方了。
> 我記得他最喜歡我的頭髮,
> 因為那時候我還在唸書,學校髮禁很嚴格,我不染不燙,自然髮質漂亮。
> 他最喜歡梳理我的頭髮,只是很可惜我一直留不長。
> 因為每一次我跟他大吵大鬧之後,就會非常生氣的去把頭髮剪得很短。
> 因為他最喜歡最寶貝我的長髮,
> 只要他又讓我稍微不如意,我就剪頭髮,示威似的。
> 他只是很心疼的道歉。
> 其實我總是在挑他毛病,遷怒他,連他生日我都可以耍脾氣甩頭就走。
> 我已經經歷了最完美的被愛,
> 才了解幸福的可貴,才了解愛人很累,被愛遠比愛人幸福多了。
> 當我了解最美麗的愛情之後,失去的瞬間就像被打入地獄。
> 那麼我們是怎麼分手的呢?
> 當然是二十歲的我,不懂得珍惜他。
> 那時候我跟他大吵一架,賭氣要搬回家,他當然挽留,
> 可我只會挑戰他的耐性,不多說的,我就自己整理東西回家住,
> 那一天,他買給我的衣服,所有用品,塞滿了整個計程車後座跟後車廂。
> 他讓我衣食無虞,我搬到他家的時候,只是一大袋的衣物,
> 回來時已經累積四大袋。
> 回家了之後,他還是每天怎樣忙碌怎樣疲累,都一定要打給我,跟我說話。
> 我常常遷怒他,講話很冷硬。
> 現在想想,很多時候,明明不想這樣冷硬,可就是還耍了脾氣。
> 他說我口是心非,愛逞強。但他願意包容這樣的我。
> 其實我們的愛情,是磨損的。
> 他容忍我兩年的脾氣暴躁,喜怒無常。
> 每逢假日不管他多累,總是想著要開車帶我去哪邊玩,
> 台北所有的地方,太魯閣,日月潭,台中的泰雅族部落……
> 知道我喜歡看國慶煙火,把我扛起來坐在他的肩膀上,好讓我看的更清楚。
> 他費盡心思,就是要我開心,
> 他說只要我喜歡的,就算再多麼無理的要求,他都會竭盡所能完成。
> 他願意,就算死去,也要是跟我一起闔眼。
> 我搬回家後還是每個週五讓他接我過去過夜,星期一再直接去上班。
> 最後導致分手是因為我又開始無緣無故的吵鬧亂摔東西。
> 他說,兩個星期吧;我們分開冷靜一下。
> 吵架的那個晚上是星期五,晚上睡覺的時候他一樣抱著我。
> 隔天週六,他醒來時很倔強的跟以前一樣吻我,像沒有吵架一樣。
> 於是,兩個星期後,我回去找他。
> 他抱著我哭,說他好恨,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,說他很難過,
> 我們抱著哭,他說小瑀,我們繼續下去,只會繼續腐爛。
> 我說我會改啊,請不要離開我。
> 他只是哭著說,越來越激動的哭著說,
> 很努力忍耐兩年了,但我沒有改變過,而他好累好累,已經是極限了。
> 離開的那一天,是五月,好晴朗,我卻錯覺像在冬天。
> 後來他離開,還是常常打電話給我,
> 很關心我的狀況,怕我冷了餓了或怎麼了,
> 可我冷硬的擋回去,我媽媽哭著問他,以前那個跟她一樣愛我的他,怎麼了?
> 他說,他給了我太多機會,於是寵壞了我,讓我沒有長進。
> 母親也知道是我的問題,我的脾氣,所以也怪不得他。
> 我在那時候開始,打耳洞、刺青,紀念我人生所有發生的大事,
> 學會抽菸,開始失眠,開始厭食,開始恍神,開始自殘……
> 然後診斷是重度憂鬱症。
> 但是,能跟他相戀,並且讓我學會愛人,這是我最大的福報。
> 我可以大聲地驕傲說:我曾經去過天堂,曾經是最幸福的女人。
> 有多少人學不會愛,學不會珍惜,有多少人嚐過幸福?
> 所以,直到現在,提起他,我仍是祝福跟感激,
> 雖然沒有跟他聯絡了,但是我覺得,
> 就算失去這段愛情,但成就了更圓融的我,他是個稱職的男友。
> 我怎樣想起的都是他的美好,這,也算是另一種永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