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rch 23, 2006

孩子,

自尊和愛情沒有非得捨棄哪一樣。

一個讓妳得做這種選擇的人根本不愛妳,妳選了什麼他都不愛妳。



妳說妳不要自尊可是要愛人,
但沒有自尊的愛跟愛又有什麼關係,不過是絕望的耍賴罷了。


如果捨棄其中之一就可以換到另外一樣那就好,
可是要麼就是兩者都失去,妳也不再完整。

另外一個可能我不說了,反正妳也不會考慮。


是的跟他根本毫無關係,
他早在妳做這些愚蠢的決定之前就已經不是妳自以為的那個人了。





妳嘴裡說放棄自尊的愛他,不過是小孩子要不到糖吃就坐在地上大吵大鬧罷。




並且試圖把狗屁不通的道理寫得很感傷,一點都不感傷。



也不悽涼也不悲慘也不動人也不能使人痛哭流涕。


這種文章看了就討厭,我大概一輩子都不想再講愛這個字。




不是因為誰傷害我,是因為妳的文章寫得太爛,把一個很漂亮的字詮釋成這樣。


因為妳傷害我。




ㄊㄇㄉ死ㄅ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