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y 01, 2006

我已經沒有辦法再假裝自己是小孩子而對某些事感興趣。

或是被某個現在的我看來理所當然的舉動感動。



例如說女生三更半夜耍任性亂跑,然後男生在後面默默的陪她。


這樣有什麼好感動? 我還以為只要是男人都至少要做到這點。


並且重點根本不是男人,是妳有種跑出去就不要等人追出來罷。



莫名奇妙。